我是他豢养的一只金丝雀。
他总是说我身上很臭,一股东北大酱的味儿。
终于有一天,我不堪忍受他的羞辱,用一只磨成了尖刀的铁筷子,插进了他的脖颈!
他脖子上的鲜红血液如水龙头般喷涌而出……
一股子血腥味~
好香啊……
我很享受这样的快丨感,可当我以为我终于解脱了的时候,我竟然又看到了他!
在第二天的早上,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
他就站在一楼的楼梯下,阴鸷的看着我!
“你怎么?你怎么在这?”我满眼疑惑的看着他。
他说:“我不在这?应该在哪?”
他像往常一样,坐在饭桌上吃饭,我穿着真丝睡衣从楼上走下来,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他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吃着饭,饭桌上的饭菜一切照旧,唯一不同的是那碗大酱似乎更臭了。
我安静的坐在了他的对面,他比我高很多,我仰视着他的脖颈,有一道浅浅的伤口,似乎正在愈合……
我好像?
听到了皮肉愈合的声音……
“吃饭!”他的语气依旧冷漠,依旧不容置疑。
这就是我和他一直以来生活的方式。
他叫顾云志,如今是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男顶流,在台前,他的人设是恐女到厌女的当红偶像男小生,却在背后包丨养一个身负巨债的女助理。
2014年,顾云志因为饰演一部仙侠偶像剧一炮而红,那时我还只是他的助理。
那时候的他还很谦虚,但唯一以来不变的是他的恐女人设。
他时常在有摄像机拍摄的时候甩开一些女明星的手,这让他的粉丝们为之而疯狂。
“啊!哥哥好绅士一男的,好守男德!”这些是粉丝看见他甩开别人的手后的评论。
于是他满意的关掉微博,放下手机,然后将我推到桌前,大干特干!
这就是我十年来的生活,连性玩具都不如的生活……
没错,起初我是他的泄丨欲工具,后来他火了,有钱了,我就变成了他豢养的一只金丝雀,被人封死在这座别墅里,不见天日。
在我杀害他的前一天,他终于肯带我出门了!
“好好打扮一番,我带你出去玩儿!”他的语气比平时要好一些。
“真的吗?”我欣喜万分。
因为我真的很久没有出去过了,三年?还是五年?还是七年?
我记不清了。
只有在听到爆竹声的时候,我才知道时间真的在流逝,在一年一年的过去!
“真的!快点,穿的清纯点,聚会上有很多女孩,或许你可以跟她们交朋友!”他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一边摆弄着手机,一边和我说话。
“好!”我立刻答应了下来,我已经许久没有接触到朋友了,除了这里的保姆和他之外,我接触不到任何人,包括我的爸妈,和我之前的朋友。
在这里,我没有网络和手机,我只能看他给我下载下来的电视剧,连弹幕都没有。
我吃的饭也是保姆做好的,她从来不会对我多说一句话。
我就这样熬着,因为我爸妈欠他钱,两千万,这对于农村出身的我和我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一辈子我也赚不来这么多钱,所以,我只能把自己卖给了他!
否则,我的父母就会吃牢饭。
“走吧!”我换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化着淡淡的妆容。
我想认识一些温柔的小姐姐。
他不耐烦的站起身来,将手机揣进了兜里。
对我说:“别穿内丨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