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第一章 死刑场风云突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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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刑场风云突变(一)

小说:辩护 作者:万泽 更新时间:2019-11-29 15:26 字数:4322

  黄昏的夕阳在山头跳跃,有那么一刻舞动身躯像金蛇张开大口,要把人间的丑恶吞噬下去。

  通江市刑场坐落在一座山坳里,迎面是一个报废的采石场,断崖峭壁,碎石兀立,两侧山坡生长着野草、树蒿。出口处有全副武装的法警把守。

  警灯闪烁,囚犯王长花在两名女法警的押解下走到刑场指定位置。一名法官站在岩石高处,手里拿着一份盖有国徽的裁定书,威风凛凛,字正腔圆,对着镣铐加身的死囚王长花念道:“王长花,最高人民法院己经下达了对你的死刑复核裁定,并于本月16日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按照法律程序,今天午后3时30分,通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执行对你的死刑,现在对你最后一次验名正身!”

  话音刚落,一阵“咔嚓咔嚓”声,一男法警选择不同角度上前拍照。那相机的快门声音在寂静的山谷显得格外清脆。

  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官宋金刚、李一强用犀利的目光注视刑场。

  执行死刑射手虽然踌躇满志,却胸有成竹,戴着黑墨镜,手执长枪,从红灯闪烁警车走出来。

  法官:“王长花,你对我刚才宣读的终审裁定书听清楚了吗?”

  死囚王长花沉默不语,但点了点头。

  法官:“王长花,临终前,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死囚王长花精神极度颓废,目光呆滞,脸色惨白。仿佛一夜之间,她又苍老、憔悴了许多,额前又生长出更多的白发。她低下头,神情专注盯着脚下昨夜刚被雨水冲刷过的一棵小绿草,沉默无语。其实,从法院判决到现在,她一直是这个样子。尽管离死刑还有30分钟,但给人的感觉,她的灵魂早己出窍,形如空壳,生命薄如一张白纸。

  这之间便有了一种短暂的沉默。少顷,法官杨正杰打破了沉默,瞪大眼睛,亮开嗓门,问:“王长花,怎么不说话了?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说。”

  检察官宋金刚跨前一步:“王长花,你真的没有话向你女儿交待?”

  死囚王长花这才挪动了一下屁股,转过身,看了一眼正义凛然的检察官、表情严肃的法官,胆怯木讷讷说:“我?我想……吃碗水饺……”

  检察官宋金刚吃了一惊。

  法官杨正杰摇摇头,打出手势:“这不行!你中午吃过啦,还有别的要求吗?如果有坦白交代、揭发检举,或与本案情节事实不符的证据可以说。”

  “中午我才吃掉五个水饺,这会儿饿了。” 死囚王长花长叹一声,二只黝黑的大眼睛跳动一下,似乎很失望,接下来虽然犹豫一下,但仍是早就想好了似地,脱口而出:

  “法官大人,我想见一个人。”

  “谁?你的家人?”

  检察官宋金刚插话问:“是不是要见你女儿?”

  死囚王长花摇摇头,“不,是我的律师?”

  “吕星科?”法官问。

  “是的。” 死囚王长花点了点头。

  “有这个必要么?” 法官提醒道。

  “一定要见到他。”

  “恐怕来不及了。”

  “不,一定要见到律师吕星科,我有话说。” 死囚王长花发出哀嚎。

  法官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法官叫杨正杰。是通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也是本次死刑执行法官。这个故意杀人案,也是他亲自审理的。可以说,这是他提任庭长以来,率领合议庭审理最大、最难、也最简单的一个案子。说它大,是社会影响面大。一个弱女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死一人,重伤一人。说它难,被告人王长花屡遭虐待,气愤之下,挥刀砍伤第三者,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还是伤害致死?检方、辩方有分歧。说它简单,是因为审理此案时,庭审顺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王长花对自己犯下的罪行都供认不讳,并且表示不上诉、申诉,认罪伏法,甚至连律师也不申请。

  而现在她坚决要见的大律师吕星科,是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给她的辩护律师。这种反常,让大法官杨正杰似乎也感到奇怪、惊讶!

  “眼下就要执行死刑了,还要见什么律师?”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官李一强左手拉了一下同行宋金刚衣角,右手托了一下眼镜,瞥了一眼法官杨正杰后,十分不满意地说。

  “我一定要见吕星科。” 死囚王长花看上去不是口出狂言,她坚定说:“昨天我想过了一夜。不见他,我闭不上眼睛,我含冤难入九泉之下呀!”

  “你犯了多大的罪,就要判多大的刑。你还冤吗?你这叫罪有应得。” 大法官杨正杰说:“你胆子够大了,杀死了你丈夫的情妇,又重伤了你的丈夫,你手上己捏了一条人命,你还死不瞑目?还有理要说?你这个时候有话,只能向刑场检察官、法官讲。”

  “我一定要见吕星科,我女儿己经把一封重要的信交给了他。” 死囚王长花坚持道。

  “什么?你怀疑检察官、法官公正执法?”

  执行死刑程序出现了突发事件,法官杨正杰还是慎重叫来法警大队长:“你迅速把大律师吕星科请来,看她还有啥话说?”

  “现在吗?”法警大队长问。

  “好在路程不远,我只能给你26分钟,快去吧!” 法官杨正杰命令道。

  法警大队长拉响警笛,驱车风驰电掣般向市区驶去。

  死囚王长花双手捂住了脸。她的肩膀耸动起来,先是无声的抽搐,继而是压抑的抽泣,随之,便是沉重的、长长的、嚎啕一般的大哭……泪如雨下,哭得在场人心颤。

  在死囚王长花嚎啕哭声中,检察官宋金刚示意是否要予以制止。

  法官杨正杰瞪大眼睛说:“哭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是最基本的人权。让她哭个够!”

  此时,吕星科并不在智博律师事务所,而是在通江市中级法院民事法庭的辩护席上进行民事案件辩护。

  座落在通江市政府对面的通江中级法院民事公判庭内气势雄伟,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法庭三名民事审判大法官仪表堂堂,正襟高坐,神情严肃组成一个合议庭。这里正在审理一起令人震惊、社会关注、媒体讨论的“新装居室突遭水淹,污水渗漏致入邻里”索赔案件。

  弥漫着硝烟的大法庭上,大律师吕星科吃过早饭,打上太极拳后,一大早就来到审判庭,他安详、醒目端庄坐在原告席上等候开庭,这是他多年保持的习惯。法院的院长、法官、法警们习惯踩着点陆陆续续上班,看到是吕星科走向法院背影就知道新的一天工作要开始了。大律师吕星科擦亮皮鞋,梳理头发,习惯急匆匆赶往法庭。值班法警与他打个招呼,吕星科微微一笑摆手应答,值班法警开了法庭门让吕星科进去,值班法警就会知道本辖区又有大案、要案发生。

  吕星科提了目光向审判台望去,当下这个民事案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相邻权纠纷,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争议。三名表情严肃的大法官落座后,为了案件迅速审结,为了旁听人员能听明白,审判长还是礼貌介绍了本案案情——

  原来今年5月4日,家住通江市三道江区的朱晓虹新装修的房屋被楼上的污水所淹,面目全非,无法恢复。朱晓虹认为,楼上的住户应对其损失负责,但楼上有四户人家共用同一个下水管道,四户人家都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下水管道堵塞,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原告朱晓虹将四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通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民法通则》启动,此案在辖区内又有重大影响,决定受理了此案。今天宣布准备开庭。

  山雨欲来,原告、被告双方准备充分,开始了排兵布阵。

  书记员与一名女法警迅速核对了到庭参加诉讼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向审判长报告说:“报告审判长,法庭纪律宣读完毕,法庭当事人的身份己核对无误,法庭准备过程结束。”

  审判长为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准确驾驶庭审,首先征求被告人对法庭有什么要求?

  俄顷,四被告人左顾右盼,陆陆续续回答:没有啥要求提出。

  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勾通一下,又征求原告代理人吕星科意见。

  时间好像停止了,法庭上所有的声音都静下来,旁听人员目光齐刷刷集中在吕星科身上。吕星科诚恳说:“要我讲,我就实事求是地讲。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己为我们这些法律人规定了程序法和实体法,那么我们就只得去照着执行了。但是,法律规定的有一些程序实在让人感到繁琐,但如果开庭程序不全,不该省略的省略了,就剥夺了当事人的权益,肯定是行不通的。法理上讲,程序不合法就不能保证实体上的公正。譬如该回避的不回避,该出庭的不出庭,该询问的不询问,该质证的不质证……等等这一些,都是省不得的。这一点我提请法庭注意。”

  从程序上给执法者打预防针啊,案件应该重视而不容轻视……主审法官心中嘀咕。听罢,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身体哆嗦了一下,像是中弹一样。他们临危受命,若有所思,但都点了点头,以示默认。

  吕星科把话停顿下来,让法庭里原、被告、旁听群众乃至法官有更多的深刻思索。

  民事审判法庭室内光线明亮,布置得像个大半圆,正面的法官席是分阶的,法官高高在上,居中裁判,下面是书记员。法官席左边坐着原告代理律师吕星科与原告朱晓虹。原告朱晓虹看上去十分气愤,脸上表情有些变形,就是要把心中的痛苦抖落出来。法官席右边是四被告人高宁、邱林、沈萍、陈秋及四被告人的律师。法官席与原、被告均面向旁听席,一目了然接受法律、舆论、人民群众监督。面对法官席是一个立式的发言台,那里为证人出庭摆上了一个位置。两名实习书记员桌前放着两台手敲打字机。

  良久,审判长请求审判大厅里的旁听人员“肃静!”他庄严宣布:“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朱晓虹与被告高宁、邱林、沈萍、陈秋财产损坏赔偿一案。本案由审判长李候勤、审判员王德慎、代理审判员于亚萍共同组成合议庭。原告朱晓虹及其委托代理人、四被告或其代理人出庭参加。”

  原、被告均表示不要求回避。

  审判长身后那枚硕大国徽预示法律像朝阳冉冉升起,审判长李候勤点点头,敲响法槌,宣布道:“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律师吕星科听到“现在开庭”声音,仿佛耳畔就划过了一声“预备”响起了奔跑的发令枪声,他听到了自己身体里血液流动的声音,像是一条奔腾的小河,他侧过身与原告朱晓虹低头耳唔后,原告代理律师吕星科用目光扫了四位被告,突然强有力地收回,为了表示对被告人尊敬,他站起来宣读道: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合议庭,我是智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星科,今接受原告朱晓虹委托,全权代理此案。原告诉讼请求是:一、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对原告受损的房屋,及其他受损财产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人民币5万元;二、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如下:原告朱晓虹本人年底购得通江市玄武区百子亭43号103室房屋一套,今年4月中旬将该房基本装修完毕,准备于‘五一’劳动节休假日入住。但不幸的是,4月26日上午,朱晓虹本人接到通知,百子亭43号103室遭到水淹。到现场后,发现走廊门里向外淌水。原告拧开房门,只见地上积水很深,天花板多处浸漏,家具受淹。原告急忙找到施工单位打开楼上203室门后发现,203室厨房的水池正在溢水。原告和家人立即找来疏通管道工,将203室至503室公用的下水管道疏通,才将水势遏制住。但是这场倾漏如注的水,已将原告家中客厅与3间卧室的地板浸透,贴墙家具及天花板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害。203室至503室四家垂直用户对此无人间津,无人道谦,致使原告一家难以入住103室。此案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足以证明原告无任何过错。”

  吕星科男人声音雄厚,发音清晰,字正腔圆。话音刚落,旁听人员议论纷纷,法庭里的人目光全部集中到律师吕星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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