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刑法所说的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你用纵火暴力手段掠夺了两条生命,情节恶劣,法律将追究你死刑责任,你犯罪事实在劫难逃。
前言
黑土地是生活的沃土,黑土地上诞生的新写实小说就好看。
三年来的严冬酷暑,作者在邻近几家女子监狱穿梭采访,心情幽幽悬挂一块石头,忽而爬上高山忽而坠入山谷,十分沉重。
监狱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特殊窗口,而中国女子监狱更是窗口中的窗口,从这个窗口中可以折射出中国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民俗等多方面的内容。
现在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己经是一个世界话题。而说起监狱,已经让人不寒而栗。而女子监狱,就更加让人觉得如海市蜃楼,神秘莫测,扑朔迷离。我国有众多女子监狱,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隐秘角落,这里集中了一批溺水的女人。她们违反了社会常轨,接受社会处罚,人们怀着奇特的好奇心对她们妄自猜测。女囚走进监狱的恩怨情仇如出一辙触犯我国《刑法》,但法律事实各不相同。女性犯罪,有的人是为“情”;有的人是为“钱”;有的人是为“事”;有的人是“毒品”;有的人是“偶然冲动”,暨所谓的激情犯罪;有的人是争权夺利、贪污受贿等等。当作者迈进女子监狱大门,身临其境真正走进女子监狱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这些犯下死罪的女犯们有许多是面容皎好、品性柔和的人,有许多人纯洁得像一块雪、一块冰、一碗水、一块玉,有许多人家庭并不贫穷。她们死了就死了,活着依然活着。活着的是一群似乎在常规角度上最具有耐力的人,而且她们几乎全部都是在杀人之后有自首、坦白、有立功情节的。当她们十几个站在一起不约而同、泣不成声地说冲动是魔鬼,希望可以原谅她们,她们发自心底的哀嚎:“我们从娘胎里出来,我们的品行是善良的,我们真的不是什么坏人!”此时此景,看得人心里是很真实的,相当的郁闷、悲凉、酸楚。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什么欲望驱使?人类社会因为有了道德、法律,才学会控制自己原始野蛮的本能冲动。我想,当夏娃要杀死亚当,一定有极其复杂的内情。
一束火柴、一把枪刺、一块石头、一把砍得卷了刃的菜刀等物品静静地躺在卷宗中的照片里。石头、刀刃的几个豁口里还留下斑斑的血迹让人心头发毛;同样,在这一摞摞刑事卷宗的照片里,还可以看见血迹未干的铁棍、硝烟刚散的手枪……这些都是杀人的凶器,女犯们却能潇洒使用。女犯从一个受虐者转变成杀人者,女犯们经历了常人们难以想像的心里磨难及蜕变。这比毛虫蜕变成蝴蝶的过程要残忍艰难得多,虽然都是为了个性解放。女犯在她们受虐的时候,法律没有给她们任何如太阳光辉般的援助,由她们用自己的力量来以暴制暴的时候,她们行为后果却又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社会的悲凉,也是她们生命的悲哀。悲剧一旦发生往往是连续的,男人死了,女人入狱了,一个家庭等于是分崩离析了,而不幸的是,家里往往还有老人和孩子,他们成了最可怜的一群羔羊任人宰割,无依无靠。“让爱天天在我家”并不存在,生命在这些家庭短暂是一颗流星。
作者每采访一个女犯,就如同把她经历过的人生像放播电影一样再真实重现,生命重活一遍。那些记忆深处悲伤欲绝、痛苦万状的阴冷细节,在经历了若干天、若干年铁窗生涯之后,依然泛着森森的寒光,张裂出时间无法弥合的巨大伤口。而我们只能站在伤口的边缘,看见她们沿着岁月的链条重新堕入到当年那种无法自救的悲剧轮回中,绝望得有些狰狞。究竟哪些女人在犯罪,她们为什么要犯罪?在作者采访的每一所女子监狱里,女犯都呈爆满的状态,人满为患的现实。作者深深感到中国社会正进入一个犯罪活动的高发期和多发期。犯罪问题正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女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犯罪的,可为什么竟然有这么多的女人铤而走险?作者苦苦地思索着:经济的发展是否一定伴随着犯罪率的增高?第三世界国家在经济的腾飞时期是否都要走过犯罪率增高这痛苦的一步?难道犯罪现象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代价?
当作者和这些形形色色的女囚谈话时,作者不是用法官的眼光来观察她们,而是用作家的眼光和社会学家的视角来透视她们,因此从中采撷一个典型案例煞费苦心,劳尽心血,作者不是要标榜那种所谓的终极关怀,以显示自己是社会精英一族,而是像关心自己的家人、朋友那样,投注了极大的同情和热情于一个普通人物身上。作者没有造作,叙述得体,关注那个会唱二人转叫陈楚丽女人的命运。作者不像是在写,他明明是用刀将笔下的人物向我们心底里刻。用情感的浪花,把笔下人物塑造丰满,深刻一点,宏大一点,厚重一点,壮美一点,把读者心灵打湿,让读者的心跟着小说情节潮湿起来,最好湿得能滴下水珠来。与这样的故事打交道,会让人感觉独特、淳朴、放心、舒坦、真实。东北风光,黑土文化,文笔之清新,景象之壮美,如沐浴春风般的阅读快感,真给我们久别重逢的欣喜。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许多女囚说:俺们这一代人,都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在学校,一堂法律课都没有上过!由此看来普及法律多么重要啊,要从娃娃抓起,任重而道远。
任何刑事犯罪都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我国刑法所说的的故意杀人罪,是指主观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本质就是制裁犯罪者,保持社会稳定。只要死刑还存在着,那么整个刑法就散发着血腥的气味,整个刑法都带有阴森恐怖的印记。
当今中国一流作家都把文化目光集中到各地、各行业女人的身上,因为她们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母体,她们的思想差异、文化差异、性格差异、命运差异统统跃然纸上。美与丑、善与恶、欢乐与悲伤、高贵与卑微、希望与失望、爱与背叛全部呈现于此。这部《命案》让你思考,让你感叹,让你震惊,让你哭泣,让你慨叹。灵魂的力量是巨大的,但愿中国的女人不再堕落。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作者与女囚目光对撞中,阳光忽明忽暗,引发作者遥远而真切的思考,唤起作者斑驳与深重的记忆。作者听到了她们内心深处悲愤的哭声,作者看到了封建传统观念和西方腐朽没落文化对她们的扼杀和摧残。她们犯罪的原因固然有值得同情之处,而她们犯罪的结果却向世人敲响了警钟!
三十年前我开始审判文学创作的时候,总是梦想着早一点出本书。在人前人后虚张声势一把,体现什么是功利与价值,可是等我出完几本书后,却再也不敢神气了,每写一个字都有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意思,创作的快感几乎从来没有过。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一是作为法官因工作原因,我讲述的人物和故事都很另类。不但是真实的故事,而且基本上都是陷入各种纷争的各色人物,甚至是杀人越货的死囚,一旦采访不深入,运用证据或者写作的时候出了纰漏,稍有不慎砸了饭碗事小,但依靠天道酬勤的原理不会没有饭吃。要是惹上个当权者或者黑社会什么的,我的麻烦就大了,但是在法律框架内他们又能奈何我什么?二是,写这类文章纯粹是所谓的社会责任,我是个热爱生活的法官作家,不写就叫不务正业。为了远方梦想,我倡导弘扬审判文学的建立和发展,内心想把法律“通俗化”做大、做强,做到每家每户,做到每个人的心砍上,有一个梦在常常向我挥手召唤。在法治文学的领域里确立自己的审判文学创作风格,也是一个挑战,只好硬着头皮做下去了。即使跨过多少千山万阻,沟壑纵横,法制与审判文学的曙光就在前方。
其实写审判文学对我还是有些益处的,至少在我通过一次次跟案犯或者案件当事人的接触,悟到了一个很多人都明白的浅显道理,就是人千万不要犯罪,能不打官司千万别打官司。我在看守所里采访过一个叫陆鹃的女孩,她就是“美女毒杀前男友”的那个美女主持人。她抽动雪白肩膀泪眼婆娑向我叙说,她失掉了做人的尊严!这话对我的触动很大,为了那点像人一样的尊严,我们不能失去理性去冲动犯罪。
我衷心劝看过我的书的朋友们也不要去犯罪。其实,我的任何一本审判文学图书,都在传达着这个简单的道理,只是有些人不把这个道理当作道理而已,对这些人,我只能管他们叫做傻人。但我很遗憾地看到,傻人并没有减少,而是在市场大潮中越来越多。随着这些傻人增多的是我们人人都有的各种欲望,我认为非正常的贪欲冲动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所以,为了能有点人的尊严,我正在越来越控制着自己的各种欲望,在诱惑面前虽然有那么一点痛苦和无奈,但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跟我一起控制着,没法子,我们活着,总要有那点像人一样的尊严。
教人不犯罪,这话几乎是废话,但是,有些人就是连废话都不明白。这些人中包括比你我都牛气都聪明的人。用自己的行为把自己扔进监狱,失掉自由。
人间正道是沧桑啊!所以算算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亲情账,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我们做事勿搞违法乱纪,不要因小失大,丢了大西瓜拣到小芝麻。所以,看本篇故事的朋友不能仅仅看了好玩,看完之后记住我的话吧,为了那点像人一样的的尊严,咱们不能去犯罪,善待自己、善待家庭、善待社会、善待生命。因为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