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庭宣判: “经过开庭审理,足以认定本案事实,原告和被告根本没有办理过结婚手续,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判定原告和被告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子一女,鉴于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支出主要都是由原告进行承担,被告并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并伴随有不良生活习惯,包括但不限于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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